民事起诉状
原告:林**,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海南省**************。
被告:赵**,女,汉族,19**年*月9日出生,住址:海南省**************。
诉讼请求:
一、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二、婚生子林**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10000元,至林**独立生活止;
三、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18年10月25日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2019年12月10日生有一子,姓名林**。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被告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因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8年4月19日
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133-2264-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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