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出卖人就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为了使买受人有一个合理的准备接收标的物的时间,如准备仓库等,出卖人应当在交付之前通知买受人。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价款应当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和支付
律师合法追债与讨债公司要债之区别
车借给朋友出了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如何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
咨询电话:133-2264-6913
服务邮箱:412171804@qq.com
需要帮助?
扫码添加微信加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