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当为汽车租赁期间造成的损害负责?

发布时间:2021-05-14 作者:admin 浏览量(223 )
摘要:案情再现某日清晨,邓某跟平常一样骑着自 己的电瓶车去上班,在某十字路口等红 灯的时候,后面一辆拉货的大卡车突然 开动,将邓某撞翻,车轮也从邓某的腿 上直接碾过,邓某...

案情再现

某日清晨,邓某跟平常一样骑着自 己的电瓶车去上班,在某十字路口等红 灯的时候,后面一辆拉货的大卡车突然 开动,将邓某撞翻,车轮也从邓某的腿 上直接碾过,邓某当场昏迷,路人赶紧 将其送到医院,手术后,邓某的右腿截 肢,落下终生残疾。经交警部门认定, 此次交通事故由大货车负全责;但经查 发现,大货车的驾驶人没有货车驾驶证, 而且也并非车主,该车是驾驶人从一老 乡那里租来拉货的。后经鉴定,邓某被 认定为二级伤残。出院后,他想向责任 人主张损害赔偿,但是驾驶人身无分文, 无法赔偿邓某的损失,于是他找到大货 车的所有权人,但被所有权人以并非直 接的车祸肇事者为由拒绝°

法律疑点

邓某应当向谁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分析

邓某应向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 赔偿,车辆出借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 相应的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 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 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 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也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 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 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 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 可见,机动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车辆所 有权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对在汽车租赁期间对第三人侵 权的责任承担进行了规定,承租人使用 租赁物时给其他自然人、法人造成的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 险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以赔偿被侵 权人实际损害的,因由驾驶人在实际支 配租赁物,所以由驾驶人承担责任,但 是岀租人在租赁期间实际上享有了租金 利益,因此法律也规定,汽车所有人有 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上面的案例中,大货车的驾驶人 租用老乡的货车拉货,并在货车使用过 程中对第三人邓某造成了人身伤害,使 其重伤住院,应当依法对邓某承担责任, 如果老乡对出借货车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是我们常见也是后果最严重 的生活风险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 归属于另一方的,主张损害赔偿的第一步 应是找到正确的责任人,由于侵权方式各 异,每个案情的事故责任人并非完全一样, 因此建议在理赔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条文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承租人占有租赁 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 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 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 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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