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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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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 租赁物基本情况及经营用途
1、租赁物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包括: 。(注: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以实测面积为准)
2、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用于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场地用途。如乙方需变更使用的用途,或要增加建筑物及经营设施,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说明: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交付的厂房中含有如下物品(详见附件交付清单[A3] )。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交付的物品,若有损坏或者丢失的,照价赔偿。
二、租赁期
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物交付
甲乙双方应在租赁物现场确认租赁物现状,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处理。乙方若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视为接受租赁物。
四、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租金计算
租赁物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含税 ¨不含税)
租赁物的房租从第 年开始(即 年 月 日之后)租金调整为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含税 ¨不含税)[A4]
(1)租金一个季度进行结算一次,乙方于结算后 日内将前个季度租金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2)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开具发票给乙方,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A6] 。
3、水电费:电费 元/度,水费 元/立方,乙方以实际使用量(按单位内独立度数计)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水电费。如果供电、供水部门调整价格的,则按具体情况调整。物业费:按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月收取,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 万元定金(确认乙方履约后,该定金核算入乙方第一月租金),签订之日起 天内,还需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共 元(大写: 元整)。
押金不计利息存放在甲方处。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租赁,甲方对厂房及公用配套设施检查无损并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结清所有费用(水电费、租金、工人工资及有关部门应收取的费用等)后且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将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承租期间,如乙方出现损坏甲方厂房及公用配套设施损毁等违约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抵扣损失。如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损失,则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收取租金,乙方应当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
2、甲方有权监督场地使用情况,如乙方未能对租赁物及时进行维护、修缮的,甲方有权自行维护,相应维修费用直接从押金中扣除。
3、甲方有权确认是否同意乙方提出的装饰装修、添加附属设施的申请。无论以何种方式终止合同,甲方均无需对装饰装修作出补偿。
4、如乙方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未合理使用租赁物的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承担责任。
5、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
6、乙方对厂房附属物件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租赁期间厂房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包括人员安全、财务安全)。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厂房,因乙方在使用期间造成厂房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因开发地下而挖掘等)而无法进行修复的。乙方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
8、乙方因租赁租赁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杂费、税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场地的结构,如需进行装饰装修及添加附属设施的,均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10、乙方因实际经营需要(如设立公司等)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材料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办理,但履行相关程序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关于转租的约定
租赁期间,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得转租、分租租赁物,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A8] 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不予退还押金。
七、合同解除及合同终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应提前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1)向甲方交付完好的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乙方已付的押金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没收押金及支付违约金 元。如乙方未缴清租赁物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利用承租厂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2)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3)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3、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 天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乙方安装在甲方厂房的一切水、电、绿化、消防固定设施以及一切固定维修、加建搭建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4、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是否续约,如未能按约告知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押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厂房,没收押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如乙方未缴清租赁厂房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厂房内的财产,并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支付租金。若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如逾期 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元及相应租金。
九、免责条款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厂房毁损及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策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设备搬迁费归乙方外,剩余部分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1、乙方承租租赁物所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环评要求,从事生产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乙方因经营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及其它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如未能达标且环保部门要求整改的,所需增加的环保处理设备由乙方负责按要求设置,并且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消防及安全制度,并全面负责租赁物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当做好租赁物范围内的防盗安全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如乙方货物丢失等其它情况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必须在企业投产前办理好相关环保及消防合格证照。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厂房的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乙方不得拒绝且须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须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整改,否则每次罚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4、乙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和环保部门对甲方处罚或罚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罚款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足额将罚款支付给甲方,否则须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停水停电,留置租赁物内乙方的材料与设备,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等);如因乙方违法经营等原因造成甲方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乙方自愿按照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对甲方进行赔偿。
6、乙方承租租赁物所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国家限制类或当地政府不鼓励经营的产业;不得及不得允许他人在租赁物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有毒化学品及其它危险品、违禁品,或进行其它易燃、易爆、有毒等违法危险活动。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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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33-2264-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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